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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發文,提出了我個人對長效散瞳劑阿托平(Atropine)所知的潛在問題,也詳述了阿托平用在「控制近視」上的應注意之處,用意只是單純地表達出一個臨床眼科醫師對目前主流用藥的不同看法。未料,得到了許多關切(教育部長官甚至一度懷疑我此舉是為了恐嚇家長、好行銷我自己的陰謀,唉⋯⋯),所以不得不再稍作補充說明。
一、 所有的醫療方式皆非完美,都應該審慎運用,這是醫病雙方的共同責任。當然也包括Atropine的使用。
前文在一開始,我就說得很清楚了,『 我反對毫無節制地以長效散瞳劑 “阿托平” (Atropine) 來企圖控制近視。』 這句話的重點是「毫無節制」,並非全盤推翻阿托平的可用性。我認為,如果一種藥水公認有許多可能的副作用,那肯定是要更謹慎地使用,因而這個議題值得討論。目前可開立的Atropine藥水,濃度皆在0.1%(含)以上,長庚醫院眼科吳佩昌主任等先進醫師們也因此努力研究,並發表了0.05 % Atropine較為安全之論文( http://www.google.com/patents/CN101049287A?cl=zh&hl=zh-TW )而吳主任目前也繼續著0.01% Atropine 或許更適合臨床使用的研究。此外,0.1% 以上Atropine的長期使用者在停藥後近視反彈(rebound)飆升的情況,都是有國際論文證實過的(http://www.ajo.com/article/S0002-9394(13)00642-9/fulltext,以及 http://www.aaojournal.org/ar…/S0161-6420(11)00685-3/fulltext)。因此,目前醫界的研究,都漸漸轉向降低阿托平的濃度。
此外,前文述及,台灣大概是全世界中唯一將Atropine "全面" 用於近視控制的國家,這可從藥瓶上之<適應症>皆無「控制近視」的字樣來佐證。目前Atropine用於近視是屬於off label use (適應症外使用)的。
***補充說明:off label use 本身並非不妥,只要醫師基於醫療之實際需求,可運用非適應症之藥物醫材於治療上。
二、 科學是不斷由假設中得到進步的。
科學不是一言堂,也不必講輩分倫理。托爾泰說過,「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有說話的權利。」連史蒂芬‧霍金( Stephen Hawking)都能推翻自己的 <黑洞理論> 了(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126002342-260408),還有什麼科學理論是顛撲不破、不可動搖的?也沒見到科學界撻伐他呀!同樣地,過去無數的醫療方法,如今也被修正或推翻了。我們每個人,都盡力去做自己所信奉正確的事情,然後不斷修正改進,同時坦然接受:這是人類必經的歷程。這樣不是很棒嗎?試想這畫面:不管你是誰,只要心存正念,都可以坐下來,單純地為自己信仰的真理辯論⋯⋯這景象,何時能成為台灣的顯學?!期待著~
三、我提出對Atropine的疑問,是希望能注入一點反面想法,促動大家對目前所進行之事多一些更周全的思考,不再無意識地照章行事(事實上,已經有很多醫師在修正作法了),特別是阿托平對「視覺功能」的影響應該被重視、研究。如果我的論述有錯誤,請各位不吝指正,我會聞過則喜。因為,人生在世,無論何人,都應持續學習,這沒什麼好難為情的(我也曾經開立過高濃度阿托平,因為在當時我以為那是對小朋友有幫助的)。
所以,套用龍應台說的,「請用文明來說服我」,請別隨便用政治那一套來亂扣帽子!會讓我感到不舒服。其實,我個人覺得,說我發文別有用心,是懶惰的方式;我寫的內容都有根據,請持平常心耐心地仔細讀完,不必急著跳腳,好嗎?或許您們有長官要交代,可是我也要對自己的內在交代啊。學術歸學術,政治歸政治,可以嗎?
四、我向來主張,小朋友的近視控制,最有效的藥方其實是「家長的陪伴」。家長如果能夠把「陪伴孩子」這件事擺在其它事情的前面,就不會對孩子的近視有這麼多無力感,乃至於企求有什麼簡單的捷徑了(父母比醫生重要!)~~ 這陪伴,必須是高品質的陪伴,是花時間跟孩子交心,給孩子安全感;並不是拼命上班賺錢,以便把孩子放在安親班,假日再基於補償心理,讓孩子享受物質,或一直看電視、玩平板、滑手機。當然,我們政府的教育體系也有大大改革的必要;一味排滿了大小考試、活動, 統一制定老師的教學進度,不讓孩子有喘息的機會,然後再來個全國視力檢查,宣告學童視力水準每況愈下⋯⋯ 這不是本末倒置嗎?!
我是個眼科醫師,也是個家長,更是個公民。讓我們一起努力吧!讓下一代生活在比我們更開放、更幸福的環境中。這,才是重點啊!!
(原文載於2015年04月11日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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