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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衛生局(所)打電話過來,說有民眾投訴,我們不讓他5歲和3歲的孩子看診,所以身為我們主管機關的衛生局,想了解情況。
本來聽完護理師亞嵐詳細解釋之後,來電的長官人員覺得很認同,覺得我們的處理很合理。
沒想到,傍晚時衛生局又打電話來了,說是回報了投訴的民眾,但是對方說“不能接受”。要我親自給個說明。
那就說明吧~
第一:疫情還在高原期上,每天都還有好幾萬的確診人數,就算大家可以忽略這件事,醫療院所也不應該假裝沒事。所以,『防疫』仍然是目前最重要的事情。為了能夠在疫情期間盡量維持醫療的運作,雖然我們眼科並不是耳鼻喉科或小兒、內科,但是我們一樣堅持著盡力杜絕傳染;於是,每一位患者會碰觸到的儀器、甚至是坐過的桌子椅子,我們每個工作人員(包括我)都會去進行消毒,希望讓每一位進出我們診所的人,都能夠安心又衛生。
尤其,很多進來我們診所的是幼童;小小的孩子好奇心重,總忍不住摸來摸去。我們的眼睛會留意他們的所到之處,在他們離開之後,趕快消毒被碰過的地方。
我們常常笑說現在過的是『消毒人生』。我們診所,不能說是醫療院所裏最乾淨的,但有自信絕對可以排在前面。
來過的人都知道,我們的診所很小(為此,我們已計劃搬遷到更大的空間),如果同時間容納太多人在裡面,很難保持社交距離。所以從去年開始,就確實執行了預約制度,以控管人流。之前的臉書也寫過,因為我們的堅持,還常常被罵。
然而,正確的事,再怎麼困難都應該去做。不正確的事,再怎麼吸引人也不該去做。這是我們的原則和信念。
第二:疫情方興未艾,所以我們都會告訴預約的患者或家屬,如果一週之內有感冒症狀(發燒、咳嗽、流鼻水等等),就必須跟我們改約時間再來。如果是急性症狀的眼睛疾病,較無法等待的,我就會和護理人員到騎樓的臨時看診區,進行戶外看診。這樣就不至於讓病毒進入診所裡面,讓其他抵抗力較低的小朋友們暴露在被傳染的風險之下。
至於沒有急迫性的視力檢查、配眼鏡的求診,晚個幾天再來,幾乎完全不會影響到患者的治療權益,而且等生病好了再檢查也才能準確。99%有理性的患者或家屬都欣然同意。
這樣做,是為了保護診所內沒有生病的孩子。
然而,這位投訴的家長,也收到了同樣的事前告知,但是卻沒有自我管理,反而心存僥倖之心,還是帶著孩子想來闖關看診。經過我們在健保系統的查詢,顯示本週有「呼吸道感染」的看病紀錄!所以就請他們再約改天。
沒想到,這位家長就去向衛生局投訴了!
我也想投訴。
因為有人對我們不誠實,言而無信,罔顧疫情,置別人的孩子健康於不顧,還想要我們鞠躬道歉!!!那我要問一問其他孩子的家長們,同不同意讓還在感冒期的小朋友進來,是吧?!別人家的小孩也是寶貝,不是嗎?
況且這位家長的孩子,只有三歲和五歲。年幼的孩子常常在檢查時拉下口罩,然後東摸西摸。沒有感冒也就罷了,還正在感冒期間,說什麼我們身為醫療單位的也不能漠視、假裝沒關係呀!
第三:回到法律層面,《醫療法》和《醫師法》都只有規定不可拒絕生命危急的病人,其餘收治病人與否則由醫師依據醫療情況自行判斷。我最好奇的,是衛生局長官們主管的事務應該是多如牛毛,為什麼會擋不住投訴民眾的一句「不能接受」,有時間三番兩次打電話來要我們給個說法。醫療不是「以客為尊」的服務行業,醫療在於要把資源給予真正有需要的患者。這個基本觀念,衛生局應該不會不知道,為什麼要把自己搞成客服專線呢?我倒希望,衛生局能夠趁此機會教育民眾,而不是養出“公主病”的民眾。不然,那守理守法的其他民眾,就活該倒楣嗎?
對了,順帶一提,衛生局問我們為什麼設定感冒“一週”內不要來檢查視力?這個“一週”有什麼根據?
唉,一週就是 7 天,衛生局難道沒想過CDC(疫情指揮中心)設定了7+7、0+7⋯⋯,這個 7 天是怎麼設定的嗎?
傳染力、傳染力、傳染力!
就這麼簡單~
 
原載於芮安眼科臉書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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