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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嵐在診間門外候診的時候,問爸爸:「上次別家說是假性近視,爸比,什麼是假性近視呀?」
耳尖的我聽到了,等小嵐坐定的時候,我主動以問代答:
「小嵐,今天如果妳站上講台演講,會不會緊張?妳會有什麼感覺?」
聰明的小嵐說:「會啊!我會心跳很快。」
答得好!我繼續問:「那可不可以這樣就說妳有心臟病?」
小嵐笑:「不可以。」
我:「為什麼不能說這樣是心臟病?」
小嵐:「因為,等我不緊張了,我的心跳就正常了呀!」
賓果!只要正確思考,小學生也能判斷這種問題。
我轉到正面的解釋:「假性近視也是一樣。當眼睛緊張了、累了,去量他的近視,就會憑空多出來好多度數,這多出來的度數叫做『假性近視』。但是當眼睛好好休息、不累不緊張了,很快就會回到真正的度數,假性近視簡單就消失了。這樣妳了解嗎?」
小嵐笑得慧黠:「我知道了!」
我再提出腦筋急轉彎:「那我問妳,妳會不會因為有時候緊張心跳很快,就要天天吃心臟病的藥?」
這下連小嵐的爸爸都笑出來了:「哪有人會這樣做啦?!」
唉,事實上,就是有很多人都正在這樣做啊⋯⋯
因為錯誤的認知,散瞳劑用多用滿,成為台灣特有的現象。
幾乎每天都會接到這樣的訴說:
「我們之前在別的地方檢查的時候,說是有近視,開了長效散瞳劑以後,度數就變少了。所以就告訴我們,長效散瞳劑要一直點,點到18歲、甚至20歲~」
電腦驗光是一種把臉靠近機器的一種檢查方式,很容易引起調節力強勁的兒童產生短暫性的調節痙攣(Accommodative spasm),於是機器就會顯示出過高的誤差值(可以高達1000度)。假如沒有經過有經驗的專業驗光,就會誤以為 “近視加深了!”。散瞳劑把瞳孔放大,麻痹了睫狀肌,抑制了這份調節痙攣,機器就比較不會出現過高的數據,於是大人們就鬆了一口氣:「散瞳劑真行!把我孩子的近視消除了!所以散瞳劑要一直點,不能停!」
這樣子,像不像是讓緊張而心跳加速的孩子吃了心臟藥後,然後再鬆一口氣:「心臟藥太好了!把我孩子的心跳過速治好了!所以心臟藥要一直吃,不能停!」?
在我看來,真的是『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不過,家長總是愛子心切,不該苛責;只是苦了沒有自主權的孩子們。
散瞳劑還會製造另一個假象:
常常有家長會說,我們一停散瞳劑,度數馬上就增加,所以都不敢停藥。
這個也是有很大的 “貓膩”在其中。
要知道,肌肉主要的功能在於收縮,清醒的人,即使在靜止放鬆狀態,肌肉依然會保持一定的張力(要不然就成為癱瘓了);這份張力稱之為肌張力muscle tone。眼睛的睫狀肌亦然,即使在最放鬆的狀態中,還是會存有大約至少150度(1.5D)的張力(由中樞神經控制,不是隨意志控制)。(圖一)
長效散瞳劑是一種神經性藥物,除了抑制調節之外,還可以進一步把這150度的睫狀肌肌張力,再去掉100~150度(1.5D)左右(Cycloplegic tonus allowance),此時睫狀肌可說已接近癱瘓狀態,並不是應有的正常狀態。(圖2)
但是,上帝創造身體,每一個部位都有他正常應該行使的功能。散瞳劑強制肌肉麻痹,等停藥之後,睫狀肌重拾這100度的正常張力,卻又會被誤會為「散瞳劑一停,度數馬上就增加了!」
小嵐爸爸一聽就懂,提問:「所以,芮安醫師,結論就是,散瞳後的度數並不是真的度數,是嗎?我本來還以為散瞳以後的度數最準咧!」
嗯,散瞳度數,僅、供、參、考,好嗎?!
在聽完我的解釋之後,家長常常都會疑問:「既然如此,為什麼台灣幾乎全面都在使用長效散瞳劑?」
如今這種情況,一切的起源,還是在於教育部錯誤的國家政策。
把在國外有許多副作用論文報告的長效散瞳劑,長時間、不加篩選地點到孩子們的眼睛裡⋯至少我無法說服自己這樣作。
就如我之前貼文說過的:想控制近視前,最好先了解視光。https://www.facebook.com/577594098961164/posts/2195401833847041/?extid=0&d=n
什麼時候,可以完全不需要犧牲人民的健康安全來為政策買單?
立意良善,卻不夠謹慎的政策,不如不要!台灣很小,國際情勢艱困,<國民健康> 是最重要的資產,要慎之又慎啊!
Namaste !!!
(圖2轉載自books.googl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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